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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通报(第一期)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1-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积极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力促我市营商环境评价排名进入前14”的工作要求。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督办通知》攀发改审批202215,要求市级营商环境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按照《攀枝花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攀枝花市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逐条梳理整改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工作督查督办情况,形成专项工作通 

一、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情况

全市19个部门牵头汇总对标《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开展工作。根据责任分工,各部门完成情况如下(具体完成情况见附件1):

序号

单位名称

牵头对标条目(条)

完成情况(条)

备注

1

市市场监管局

22

16

 

2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5

5

 

3

市交通运输局

2

2

 

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9

 

5

市法院

11

11

 

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4

 

7

市科技局

4

4

 

8

市商务局

3

3

 

9

攀枝花海关

4

3

 

10

市司法局

4

4

 

11

市公安局

3

3

 

12

市财政局

5

5

 

13

市生态环境局

2

2

 

14

市金融工作局

1

1

 

15

市水利局

2

2

 

16

市税务局

5

5

 

17

市卫生健康委

3

3

 

18

市发展改革委

11

11

 

19

市大数据中心

2

2

 

 

(二)存在问题

1.市大数据中心、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攀枝花海关等单位重视不够,没有按照《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责任分工及时对接省直部门,没有按照要求送完成情况。

2.市级相关部门年初申请创新试点城市态度不积极,仅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理机制(市法院)纳入创新试点城市。

3.对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开展认识不够。大部分单位认为《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中明确为试点的城市才要开展相关工作,本市不是试点城市,与我市无关,无须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市级各部门对接省级部门,积极申报明年的创新试点城市。

2.比照试点城市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省上明确的试点城市,在试点领域的营商环境评价本身有明显优势,我市已经处于不利。因此,各部门应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对照《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不是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尽可能按试点城市要求完成,缩小与试点城市的差距。

二、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完成情况

(一)指标完成情况

《攀枝花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共19个指标,存在问题124条,制定优化措施220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指标13个,完成优化措施202条,剩余18条未完成。6个未全部完成指标分别为登记财产、办理破产、获得信贷、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包容普惠创新。具体未完成情况见《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未完成情况表》(附件2)。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指标技术攻关较难推进。比如登记财产指标中网上服务功能开发、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中立体交通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等。

2.部分指标机制政策有待建立健全。比如登记财产指标中登记错误赔偿机制推进、办理破产指标中深化破产府院以及其他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指标中专项政策制定等。

3.部分指标部门联动对接力度较差。比如登记财产指标中与财政、税务部门联动,获得信贷指标中与财政部门对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指标中与国家商标局对接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有关指标牵头部门以及责任部门要想方设法聚集力量,攻克技术难点,进一步改革创新,尽快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建设。

2.根据本地发展特色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机制政策,加快出台针对性改革举措,充分实现制度和专项政策保障,形成长效机制。

3.对标先进地区,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加强与上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先进动态。

4.结合《枝花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存在问题和优化措施,进一步自查自纠,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动态分析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有关措施。尤其还未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的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三、2022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情况

《攀枝花市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围绕19个一级指标71个二级指标制定目标任务228条,根据各部门梳理上报情况,截至11月底已完成183条,未完成45条,未完成部分详见《攀枝花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清单未完成情况》(附件3)。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指标牵头部门反映因指标涉及责任部门较多,有些责任单位责任意识不强,不按时梳理报送完成情况。梳理收集完成情况较困难。

2.部分单位对行动方案目标任务重视不够,导致要求的时间、环节、流程等方面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3.因政府或其他资金问题导致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

4.因创新或大数据、信息技术等原因导致责任目标不能按时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制定措施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减少环节,优化审批流程。

2.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因资金落实不到位而影响进度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3.加快改革创新,加大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突破运用。加快建设信息化系统、智慧平台等,破除技术壁垒,着力解决平台系统卡顿、不畅通、不能互通共享等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网办

附件:《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无法对标工作情况表.doc

审核: 杨豪燕   责任编辑: 彭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