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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选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的磋商公告(第二次)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10-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攀枝花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

2.采购人: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3.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将攀枝花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办公楼3层和4层(约600平方米)装修改造为攀枝花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中心实验室(包括有机实验室、无机实验室、样品储存室、快检室、气瓶室、办公室等)。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入川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入川信息录入证》;

2.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国投大厦1030办公室。

磋商文件自20241023日至20241029090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供应商携报名资料(模板见附件)前往报名地点报名,超过公告时限要求报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114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14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攀枝花市国投大厦1029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国投大厦1030办公室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35534

 

附件:攀枝花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监理报名资料格式.doc

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 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