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府办〔2017〕140号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宗教活动场所: 今年,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已正式对外公布,并将于2018年2月起实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是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国际、国内宗教事务管理新形势的规范性法规,对进一步推进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在我区民族宗教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新《条例》的热潮,把思想统一到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上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认真学习新《条例》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迅速部署、及时安排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将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现在和今后开展“七五”普法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内容。在学习宣传中,要重点抓好三个队伍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一是宗教干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宗教干部学习新条例,进一步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宗教教职人员。要认真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班子人员、宗教教职人员认真学习新《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熟悉了解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三是广大信教群众。要依托宗教活动场所和社区、居民区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信众对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各项规定有所了解、有所熟悉,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提高其依法参加宗教活动的自觉性。 二、扩大影响、广泛宣传新《条例》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墙报、微信推送平台等媒体,宣传新《条例》。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对新《条例》的指导思想、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修改的新增基本事项都要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宣传活动,力争使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和参加活动的信众都能知晓新《条例》的主要要点。要迅速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落实工作,召开专门会议,有步骤的推进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入掀起学习宣传新《条例》的热潮。 三、讲求实效、扎实贯彻新《条例》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把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宗教慈善周”等活动相结合。要把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与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建设相结合,做到早学、早知、早用。要抓住新《条例》贯彻实施的契机,不断探索采用法律法规与教义教规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建立科学、规范、民主、文明的管理机制,力求从“导”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不断推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