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府办〔2017〕151号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攀枝花市西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职能职责》经专题会议研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攀枝花市西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运行管理职能职责
一、总则
本职能职责适用于西区格里坪镇农村各村、社、用水者协会集中供水工程。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职能职责做好行政区域内农村各村、各社、各用水者协会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管理工作,并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落实专人专站专点专管。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局、区环境保护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商粮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开展供水相关知识培训,共同做好农村村民集中供水工作,尤其是供水安全工作,着重关注并解决村民饮用水源的安全问题,确保水质稳定安全可控。
二、格里坪镇和各部门职责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负责承担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统筹管理所辖各村、社及用水者协会集中供水工程,建立供水应急机制和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队伍演练,检查指导各村、社、用水者协会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进行设施设备的管护维修与定期清洗消毒、及时供水、收取水费和节水方面的宣传指导、督查落实,确保供水单位规范供水活动、供水水质达到基本检测标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
区水务局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项目前期文件编制审查等工作,指导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处理,负责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卫生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测(每年不少于2次),确保村民饮用水水质安全、稳定,并负责向区政府申报水质监测费用。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环境监管及水源地周边的环境监测工作(每年不少1次),确保水源地周边的环境安全。
区财政局负责审核下达预算、拨付资金、监督管理资金等工作,落实财政扶持政策。
区经信商粮局负责协调争取村民饮用水抽取用电的优惠政策。
三、管理体制及规定
(一)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设计日供水一千立方米或供水人口一万人以上的),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负责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设计日供水一千立方米或供水人口一万人以下的),可由格里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督指导村社负责管理或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管理;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取股份制形式或企业、私人投资修建的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负责管理。根据上述规定确定的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即为供水单位。
(二)供水单位要自行制定完善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制水操作规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水费计收管理制度、人员考核等制度,经供水单位内部会议讨论通过后严格执行。
(三)供水单位应当对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清洗、消毒,同时建立档案备查。
(四)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工程及保护范围内设置标识,建立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台账。
(五)供水工程的输(供)水主管两侧三米内,净水构筑物、调节构筑物、泵站(加压站)、电控室等围墙(或边墙)外三十米内,为供水工程保护控制范围。
供水工程保护控制范围内,不得修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挖坑(沟)、取土、堆渣,严禁爆破、打桩、顶进作业等危害供水工程及设施安全的活动。
净水构筑物、调节构筑物、泵站(加压站)保护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场、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不得堆放垃圾、粪便等污染物,严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六)集中供水设施实行户表结算,水源到户表之间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户表和户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水户自行管理。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公共供水设施;不得拆卸、启封、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水表正常计量。建设工程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区水务局、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同意,并会同供水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八)未经供水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村镇公共供水管道上连接取水设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将生产设施与村镇公共供水管道连接。
四、经费来源及管理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经费由供水单位承担,经费来源为供水水费提留及各级补助资金。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水价,要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合理盈利”的原则并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供水单位要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降低工程运行成本,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五、奖惩措施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要确保工程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要坚决避免因管理不当、维护不到位导致设施设备损坏。
对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落实到位、工程运行状况良好的,区水务局酌情增加补助资金。
对于因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管理维护工作不到位导致设施设备损坏的,其设施设备维护费用由供水单位自筹解决,区水务局酌情减少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