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6-27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了《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市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工作动态

  2.通知公告

  3.热点关注

  4.政府信息公开

  5.“五公开”推进

  6.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政策法规

  8.人事信息

  9.规划计划

  10.统计数据

  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政策法规包括本机关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政策;公示(通知)包括本级职权范围内的业务规划计划的对外公开;动态信息包括本机关日常工作的即时动态信息;政务服务信息包括各类行政审批信息公示公开;机关党建包括本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资金信息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各类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包括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监管各行业领域运行月度、季度或年度数据统计信息;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包括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监管各项在建或已建成工程项目及责任方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fgw.panzhihua.gov.cn/)上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0812)5915217,传真:(0812)3324582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2号。邮编:617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下载,也可以到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委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请您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